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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计量大学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B类考生报考专项条件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3-02 11:32:25 浏览次数:

已经参加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合格,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中品德表现终评须达到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考生达到P等及以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计分成绩在60分(含)以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办法:A等计20分,B等计10分,C和D等不计分,共10科),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的考生均可申请报考:

1.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数学奥林匹克竞赛(中国数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物理奥林匹克竞赛(中国物理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化学奥林匹克竞赛 (中国化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生物学奥林匹克竞赛(中国动物学会、中国植物学会主办)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或在浙江省高中数学竞赛(浙江省数学会主办)、浙江省中学生物理竞赛(浙江省物理学会主办)、浙江省高中学生化学竞赛(浙江省化学会主办)、浙江省高中生物学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浙江赛区竞赛委员会主办)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省级学科竞赛有A、B组区分的竞赛只承认A组)。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全国青少年人工智能创新挑战赛、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获得全国三等奖(含)以上;或在浙江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

3.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获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4.艺术特长类(限声乐、器乐、舞蹈三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限个人项目);或中学阶段(含初中)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

5.体育特长类(限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网球、羽毛球、田径、游泳、健美操、跆拳道):高中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或高中阶段在省级教育部门、体育部门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集体项目前八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八名。

 

学校认可往届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涉及新高考改革前的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科目等级成绩或新高考改革后的技术科目等级成绩情况,取其中的最高等级作为技术科目学考成绩计入。